2008年安徽省“成天传奇”“幺幺传奇”私服案

案件描述:2008年12月,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架设私服案件进行了审判。涉案嫌疑人夏某某从20068月起,架设“热血传奇”私服服务器“成天传奇”、“幺幺传奇”等,并公布了多个银行账号供玩家汇款,通过出售私服会员号与游戏装备牟利。20083月,被告人夏某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刑事拘留,同年11月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
处理结果: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,认定被告人夏某某侵犯著作权罪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追缴所有违法所得,并处罚金45万元。

案件回顾:

20068月,被告人夏某某通过他人从网络上购买《热血传奇》游戏软件的复制版本和宣传网页,租用服务器,私自架设服务器,同时将游戏更名为“成天传奇”、“幺幺传奇”等。被告人夏某某分别在建设银行以他人名义开设账户,作为游戏玩家的汇款账户,通过出售游戏会员号与游戏装备牟利。截至2008331日,公安机关民警将被告人夏某某抓获,其非法经营数额达90余万元。
 

公诉机关认为:上海市发展有限公司是《热血传奇》网络游戏软件在中国大陆的唯一合法运营商。被告人夏某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人许可,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,非法经营数额达90余万元,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,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,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夏某某侵犯著作权罪,罪名成立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七条第(一)项、第七十二条第一款、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五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一、被告人夏某某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45万元。二、被告人夏某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。


本案刑事判决书原件

注:被告辩护律师及法院审判人员姓名不便公布,故模糊隐去。